第 一 部 分
科 技 查 新 工作 站 管 理 办 法(暂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科技查新(以下简称查新)的管理,明确查新责任和行为,保证查新工作质量,参照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2001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查新章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查新站已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资格认证和授权,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管理,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策、业务指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查新,是指以文献检索的手段,并基于检索结果,通过综合分析,对委托查新的科研项目的新颖性进行查证,出具有依据、有分析、有对比、有结论的查新报告的一种鉴证性质的信息咨询服务业务。
第四条 遵循国家科技部国科发计字【 2000 】 544 号文件颁布的《科技查新规范》及本站制定的《科技查新规范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开展查新业务。
第五条 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 二 部 分
《科 技 查 新 规 范》 实 施 细 则
科技查新工作是科研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由文献信息人员完成的科技查新报告是科研管理部门 对科研项目及其成果判断是否具有创新性的决策依据。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独立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科技部 《科技查新规范》,提高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查 新 工 作 的 目 的、任 务 与 范 围>
一、查新工作目的
考查科技项目与现有成果相比是否有技术进步与创新。
二、查新工作任务
客观、全面地获取相关文献、运用综合分析与对比的方法,指出现有成果与查新项目是否有异同,为科研管理部门及成果鉴定专家提供判断查新项目技术进步与创新的参考依据。
三、查新工作范围
科研立项信息咨询查新
科技成果鉴定查新
科技成果奖励查新
第 三 部 分
科 技 查 新 工 作 流 程
第一章 查 新 接 待 和 委 托
一、查新接待
1、接待客户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行为恰当得体;对初次查新用户,应主动介绍查新注意事项及查新表格填写方法;
2、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力求有问必答,回答明确;针对查新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与用户交流磋商,交换意见;
3、按时完成查新课题后,主动与用户联系,准时按约定时间向客户提交查新报告;
4、严格按科技查新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查新委托
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请委托单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向本查新工作站提交查新委托:
1、领取《查新咨询委托单》
委托者可从我校图书馆网頁(http://library.gzhtcm.edu.cn/)下载,也可直接到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和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参考咨询部领取;
2、填写《查新咨询委托单》
(1)《查新咨询委托单》应由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填写。
(2)查新项目名称:应与立项书或鉴定书上的项目名称一致。
(3)查新目的: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
(4)查新咨询要点与查新要求:查新咨询要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包括填写研究课题的概要,重点表述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指标、发明点、创新点、技术进步点等。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国内查新、国内外查新、国内外专利查新。
(6)检索词:检索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应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中抽出,同时应属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汇。化学物质除提供化学名称外,应尽可能提供其商品名、俗称、分子式、结构式及CA登记号。
(7)参考文献:由查新委托人提供的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该项目成员在国内外已发表的相关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頁)等,以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8)保密责任:应当包括当事人对技术内容和资料保守秘密的内容、期限和泄露科学技术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委托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3、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
(1) 由委托查新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来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或大学城图书馆参考咨询部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
(2) 来时请携带已填好的《查新咨询委托单》,同时立项查新者需提交立项申请书、立项研究报告等;成果鉴定查新需提交项目研制报告、技术报告等;申报奖励查新须提交奖项申报书及有关报奖材料等。
(3) 与查新受理人交谈,介绍委托课题研究内容,并就查新要求、查新报告提交时间、查新范围、查新收费等达成共识。
(4) 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或酌情补充收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5)查新委托人若需提前获取查新报告,需同查新人员提前协商并约定好,可按加急处理。
(6)查新报告一般提供一份正本,用户要求多份时,应事先说明,并付工本费每份10元,报告若要传真或特快专递,费用另计。
(7)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进入查新工作环节,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则需扣除一定费用,其余可退还用户;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
(8)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请查新委托人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以确保查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查 新 程 序
签定查新合同后,开始进入正式的查新程序。
一、检索准备
1、查新人员认真分析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特点及与查新项目相关的资料,与用户面谈,了解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2、明确检索目的。
3、根据检索目的确定主题内容的特定程度和学科范围的专指程度,使主题概念能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
4、确定检索文献的类型和检索的专业范围、时间范围。
5、制定周密、科学,具有良好操作性的检索策略。
二、选择检索工具
分析检索项目,根据检索目的和客观条件,选择最能满足检索要求的检索工具。
1、机检时,检索前根据查新项目的内容、性质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索系统和数据库。
2、手检时,根据专业对口、文种适合、收录完备、报道及时、编排合理、揭示准确的原则,选择检索工具书。
三、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
1、根据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特点、检索要求和检索条件确定检索方法。
2、确定检索途径
(1)在机检条件下,为了确定检索途径,先弄清数据库采用的是规范化词表还是自由文本式词表;指示主题性质的代码是标准的还是任选的;提问式如何填写;再将表达检索提问的各概念依照数据库采用的词表转换成检索语言,即主题词、分类词、关键词等。
(2)在手检条件下,文献的检索途径就是检索工具书中的目次、正文和辅助索引提供的途径。检索工具书提供的检索途径主要有:分类途径、主题途径、文献名称途径、著者途径、文献代码途径以及其他特殊途径。分类途径和主题途径是手检的主要途径。
四、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