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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4日 00:00 来源: 撰稿人: 点击次数:

1月12日,校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广东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宣讲团成员、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委党校法律学教授宋儒亮作题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之中国法治建设的进展与前瞻"辅导报告。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穗直属附属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校本部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学校党委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黄斌主持学习会。
宋儒亮教授解读了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关于改革与法治的内在联系和走向大局,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四中全会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和亮点,抽丝剥茧地讲解了法治建设的进展,并对推进依法治国作了远景前瞻。


宋儒亮教授指出,四中全会报告最大的亮点在于首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前我们习惯提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字之差,可见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宋儒亮教授认为,当前我们已建成了"法制中国",特征是"有法可依";我们正在建设"法治中国",特征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2个字,就是这个时代要给出的答案。诠释"法治中国"不仅仅要从法律视野,更应置于中国改革的大背景下。"改"是法律关系的变更,"革"是法律关系的终结。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适应就要"改",不符合就要"革"。
宋儒亮教授认为,实践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和要害在于法治现代化。"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法治社会是要建立以法为先、理为中和情为后为原则的一种新常态。
宋儒亮教授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包括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法治中国建设,难点和关键在于司法体制改革。


黄斌书记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宋儒亮教授的辅导报告逻辑严谨、层次分明、内容详实、讲解生动,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他强调,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辅导报告内容,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在研究和决策事项时要有法治思维,在处理和解决问题时要用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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