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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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新药6.1类青杏颗粒临床前药学研究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4:18 来源: 撰稿人: 点击次数:

广州中医药大学招标中心对我校青蒿研究中心的中药新药6.1类青杏颗粒临床前药学研究技术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公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20),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至日期为2020年1020下午4:30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中药新药6.1类青杏颗粒临床前药学研究技服务采购

(二)采购最高限价¥60万元

(三)项目内容:中药新药6.1类青杏颗粒临床前药学研究技服务

(四)项目简介

参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完成中药新药6.1类青杏颗粒临床前工艺研究(含中试)、质量标准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提供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包括第7、8、12-18号资料),并协助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临床批件。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若投标人不是应标产品的制造商,还必须提供应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合法授权书(由区域代理商授权的提交授权书的同时需提交其代理证复印件)。

三、报名必须提供的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时和开标时,都需要提供。开标当天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备存查)。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现场报名,所以需要提供报名表电子版(附件一)和委托授权书(附件二)扫描件,授权书须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请以邮件形式,将所要求的文件资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以收到确认成功报名的回邮邮件为报名成功。

邮箱地址:010285@gzucm.edu.cn

(二)若投标人不是应标产品的制造商,还必须提供应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合法授权书(由区域代理商授权的提交授权书的同时需提交其代理证复印件)。以上文件也请一并提交扫描件。

四、报名方式

因疫情原因,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成功确认后,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五、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6298

   真:020-39356970  

 

 

 

                     广州中医药大学招标中心

2020年1013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大学城:020-39358233
三元里:020-3658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