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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6日 00:00 来源: 撰稿人: 点击次数:

根据我校于2013年11月6日发布的《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建设项目招商公告》,我校拟召开招商会确定项目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招商人:广州中医药大学。
(二)项目名称:以中医保健、养生为特色的高层次全新粤海医院建设项目。
(三)项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四)项目条件:项目位于风光秀丽的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榆亚路63号,占地面积约72亩,目前已建成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五)项目运作模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商,择优确定投资人。本项目由投资人负责报建,全额投资及实施开发建设,处理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享有依协议确定的权利。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本项目开发建设规模约72亩,准备重建成建筑面积约72000平方米的建筑群(具体建筑面积以相关政府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二)本项目拟建设的主要内容(具体以合作合同为准):
1、重建粤海医院医疗建筑群(门诊楼、住院楼、后勤保障楼、行政楼、保健疗养楼、专家名医楼等)及配套设施;重建后的粤海医院应具有300张床位的规模,请各投资申请人本着"双赢"的原则,根据招商人提供的材料自行测算,合理分配双方使用面积,按40到70年的合作年限,作出详尽的可行的合作方案。

2、处理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安置补偿、建设期间医院的临时营业、医院债务及纠纷处理等。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进度要求:整个项目在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通过规划及报建等手续)之日起两年内建成并正式开业(具体以合作合同为准)。

(二)项目管理和质量要求:按招投标程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项目建设。按规定委托监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的监理。同时,按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统一标准和星级酒店标准执行。

四、投资申请人的条件

(一)必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二)投资申请人有类似项目开发业绩。

(三)投资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四)投资申请人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记录。

(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适应的融资和运作管理能力,并有足额的资金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

五、投资申请文件的组成及递交

投资申请文件由基础性材料及主要材料组成。

(一)申请文件的基础性材料

由以下内容组成:

1、投资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关于投资的决议。

5、对投资申请人条件资格要求及本公告所列要求的承诺书。

6、投资申请人情况介绍表。

7、投资申请人为实施本项目所配备的管理机构。

8、投资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9、近三年财务报表,须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

10、诉讼情况表。

11、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12、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基础性材料的递交:投资申请人须于2014年1月17日17:00时前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810房,联系人:龙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6668。

(二)申请文件的主要材料

申请文件的主要材料就是投资申请人按照招商人提供的材料及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的合作方案、整体规划图及文字说明、投资计划及相应的融资证明等。

主要材料的递交:投资申请人需于2014年3月11日招商会现场递交主要材料(包括合作方案、整体规划图及文字说明、投资计划及相应的融资证明等)

(三)申请文件的份数

申请文件的基础性材料及主要材料均需整理成册,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正本与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用A4纸双面打印。

六、投资人的确定

(一)资格审查:招商人于2014年3月7日前对投资申请人提供的基础性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资申请人,方可进入招商会程序。

(二)召开招商会

1、招商会时间:2014年3月11日上午9点开始

2、招商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101多功能会议厅。

3、招商会参加人员:招商人、各投资申请人。

4、招商会议程:

(1)先由投资申请人介绍(拟约30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案、合作年限、项目进度、项目定位、项目的规划条件(如容积率提高等)、双方"双赢"目标、招商人每年回报、拆迁安置补偿及处理债务纠纷措施、建设期间粤海医院的营业安排办法整体规划等;

(2)招商人根据投资申请人介绍的内容进行提问;

(3)招商人将在招商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投资中选人。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合作合同样本将于2014年1月10日另行发布,合同样本为本招商会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本公告由招商人负责解释。联系人:龙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6668。

附件:1.申请文件的基础性材料符合性审查标准

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决议

3.承诺书

4.投资申请人情况介绍表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6.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7.诉讼仲裁情况表

附件请向龙老师、王老师索取,联系电话:020-39356668。


2014年1月6号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撰稿人:王巧萍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大学城:020-39358233
三元里:020-36588233